在商标法中,由于商标的前几日,小编直接见证了周杰伦与蔡徐坤的微博超话明星榜之战,可谓是如火如荼。
夕阳红们被迫营业,从一开始的“不知道怎么大榜“到一一亿影响力成功霸榜,周杰伦也成为了首个超话影响力过亿的艺人,真的是实红认证!
这让我们不得不限叙述下关于驰名商标的产生,1985年我国加入《巴黎公约》之后,开始承担该公约所规定的义务,其中包含认定驰名商标。开始十余年间,认定驰名商标的数量极少,也没有成文的法律法规等依据。1996年,国家工商局颁布《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确立了驰名商标认定“主动认定为主,被动保护为辅”的原则,并规定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是唯一有权认定驰名商标的机关。
事实上,很多人慢慢的也发现了,其实周杰伦事件也印证了同一件事实,驰名商标也未必与好评、美誉有任何的关连。例如,劳斯莱斯应该算是及具知名度了,但很多人不知道它真正靠著赚钱的是引擎的制作。而劳斯莱斯的某一款引擎在过去曾经发生过问题,甚至导致发生空难,因此那个型号的机组可是恶名昭彰,但仍然不影响其商标是个驰名商标。
比如这一切的起因,只因一个好奇宝宝的提问:“周杰伦微博数据那么差,为啥演唱会门票那么难买啊”,这一问,直接炸出乐周杰伦的夕阳红粉丝们。最后,事实证明周杰伦根本不需要做数据!其实,周杰伦是一个很低调的艺人,至今没有开通微博,特别是至今没有注册过一个商标。
总共8个相关的商标,要么被驳回了要么标准注册后失效了。不仅没有人抢注,周杰伦本身也没有注册商标。
相反,蔡徐坤个人工作室就申请了100+的商标,就“蔡徐坤”这个名字就注册了45个类目,也就是全类目注册。
从数量来说,蔡徐坤注册的商标数量完胜周杰伦。但是为什么没有人注册“周杰伦”这个商标呢?
因为周杰伦这三个字,已经是家喻户晓,完全符合了我国《商标法》第13条的规定,可以算是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了!
所以,当人们看到奔驰和宝马自行车,感觉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不见得有益。而对于明星,显然作品的好坏,以及人品的好坏,最终决定了她的知名度是不是黑粉还是白粉。对于现代商标法来说,随着网络流行和明星效应的产生,未来,注册的商标,或者个人名字,不见得就不会随着知名度的提升,而最终成为驰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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