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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标准认定
发布时间: 2022-09-11 10:37:10  来源: 互联网  浏览量: 777

  外观设计专利也属于专利的一种,而且一旦成功申请之后我们也需要进行很好的维权,在维权过程当中较难的就是进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标准认定,想要更好的了解这方面内容的您,请认真的看这些相关知识的介绍吧,希望通过下面文章中的内容会让您对专利的知识会了解更多一些。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标准认定

  1、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根据专利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其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包括主视图、俯视图、侧视图等。其中主视图较为重要,因为它较能体现该项外观设计的美感。在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还要注意从这些视图中找出能够体现该项外观设计美感的各项要素。外观设计专利与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范围有着明显的区别,前者是人们视觉可见的美感外观,后者为符合专利性的技术构思或技术方案。

  2、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

  司法实践中的认定方法,通常是以产品的功能、用途作为标准,同时参考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即洛迦诺条约)有关商品的分类。如果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在功能、用途上是相同的,就可以确定二者是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并继续进行下面第3点的比较。如果二者在功能、用途上不相同,可以认定二者既不是相同商品,也不是类似商品,到此就可以结束我们的侵权判定步骤,认定专利侵权不成立。

  3、将外观设计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进行对比

  即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对被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要部观察,整体判断。经过对比,可能出现以下三种结果:

  (一)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完全相同,就认定前者落入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成立;

  (二)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在要部上与专利外观设计基本相同,整体上属于近似,将可能根据等同原则,也认定专利侵权成立;

  (三)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在整体上既不相同,也不近似,就认定被控侵权产品没有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不成立。

  在上面文章中乐标网小编主要为大家介绍的内容是,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标准认定,是否在您看了这些相关知识的介绍之后, 针对专利侵权这方面的内容有了一个更好的认识才可,而且我们只有学会了该怎样的去进行维权,才可以让我们的专利可以得到更好的保护呢,现在我们一起看这些知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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