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早在2010年12月核准注册的“MLGB”25类商标,经过长达8年的风云,最终还是因为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具有不良影响。这样的结果虽然对于大众来说是无可厚非的,但是也是商标本身,随着社会发展带来的各种变化导致的,虽然这个事情从2016年就开始不断的发酵,但是听到这个结果,还是令人遗憾的。
毕竟,咱们明星效应,这个商标品牌的服装线一度还是卖的不错的,考虑到争议问题,之前上海俊客公司在申请争议商标的同时还申请了“caonima”等商标,故其以媚俗的方式迎合不良文化倾向的意图比较明显,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存在对争议商标进行低俗、恶俗商业宣传的情形。商标法是根据实情来考量商标价值的,虽然商标可以申请更多的,但是经过这么多年的品牌效应的推广,想必也是损失不少了。因此,法院认定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今天再为大家梳理下事件的前因后果。事实上,这场商标之争从2015年就已经开始。2010年的时候,上海俊客贸易有限公司向商标局递交了“MLGB”商标的申请,申请类别为25类(服装、鞋、帽);2012年,俊客贸易成功注册了“MLGB”商标;
2015年10月9日,由姚洪军、孟玉杰、刘慧慧、丁芳杰这四名上海律师组成的临时律师团向商评委发起了对俊客贸易“MLGB”商标的无效宣告申请;
2016年11月9日,商评委对“MLGB”商标作出了无效宣告判决;对此,俊客贸易起诉商评委,潘玮柏李晨方曾表示“MLGB”是英文 “MY LIFE’S GETTING BETTER”的缩写;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驳回了上海俊客公司的诉讼请求,上海俊客公司提出上诉;2019年3月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上海俊客贸易有限公司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二审行政判决书》,判决书显示,北京高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其实从中文学的角度来说,李晨和潘玮柏当初申请商标的时候,肯定是非常清楚“MLGB”以及“caonima”这两个商标的中文意思的,对于中国人来说,确实过于污秽,毕竟都是有素质的人,拒绝不良文化的宣传,国家商标局也是宣判的有礼。
现阶段,作为企业,发生这样的情况,首先应该避免注册类似商标,一方面要维护好自己的品牌声誉同时也是拒绝传播不良影响的品牌,同时我国国家知识产权也非常重视,积极开展立法研究,不断完善商标制度,相信不久的奖励啊,商标法会更完善和严谨,来提高企业知识产权更合理的利用。
【声明】本文来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QQ:292562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