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众志成城,十年砥砺奋进,十年春风化雨。自2008年6月5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下称《纲要》)颁布实施以来,在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下,知识产权战略在全国系统部署、深入推进。十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从不断加强向全面从严转变,营造了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使我国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主要稳定器和动力源。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习近平主席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上发表的讲话中,强调要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作为扩大开放的四个重大举措之一,从理论和实践层面深刻阐述了知识产权保护在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方面的重大意义。在过去的十年里,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显著加强,创新创业热情进一步激发。我国已经建立起了立足我国国情、符合国际通行规则、门类较为齐全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政保护全面强化,保护力度持续加大,保护及时性不断提高,“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知识产权保护格局逐渐形成。
大力推行“严保护” 打出保护“组合拳”
“让有恒产者有恒心。”随着国际经济社会的发展,围绕知识产权展开的竞争正日益成为全球法权秩序的重要枢纽。时代呼唤我们以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筑牢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制度基石。
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十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创新主体对进一步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呼声不断加强。当前,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在加快推进专利法第四次修改,积极引入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把违法成本显著提上去,把法律威慑作用发挥出来,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专利法修改草案已经列入国务院今年立法工作计划,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
十年磨一剑。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以来,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在各条战线上齐齐“亮剑”:全国专利行政执法办案量由2008年的1805件增至2017年的6.7万件;2017年,全国商标行政执法办案量3.01万件,涉案金额3.33亿元;版权部门查处侵权盗版案件3100余件,收缴盗版品605万件;海关查获进出口侵权货物1.92万批次,涉及侵权货物4095万件,案值1.82亿元……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有力地惩戒、震慑和遏制了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在各行各业激发了创新能量,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澎湃动力。
“经济主体财产权的有效保障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完善产权制度,不但能让经济主体更有信心积极参与经济活动,也能提高利用市场机制配置各类要素的效率。市场主体的信心和市场机制的效率,根本在于对产权的保护和对契约的尊重。”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刘海波表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我国经济发展从资源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的内在需求,实行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是全面升级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关键所在,知识产权保护对创新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将得到更进一步的发挥,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也将得到更大幅度优化。”
统筹协调“大保护” 携手下好“一盘棋”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10年来的经验告诉我们,知识产权保护不能唱“独角戏”,必须全社会拧成“一股绳”、下好“一盘棋”、奏响“合奏曲”。
2016年3月,为贯彻落实《纲要》和《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配合,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原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升格扩容为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由国务院领导同志担任召集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28个扩大为31个。这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夯实了“稳”的基础,也积蓄了更多“进”的力量。
联席会议制度升格扩容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进一步积极联合相关部门,综合运用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裁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各种保护渠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努力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合力。目前,我国已构建了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工作模式,多元保护机制不断发展,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的知识产权保护形成了协调、顺畅、高效的联动机制,获得了国内外的高度评价。
2018年2月,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作出了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重大部署。按照中央部署,重组后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主要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做好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的注册登记和行政裁决,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以及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等。“这是我们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化市场体系,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的重大举措。”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在2018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高层论坛上表示,中央明确提出,要整合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物价、商标、专利等执法职责,解决长期以来分头执法的问题,知识产权也是综合执法的重要内容。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以此为契机,积极指导推动商标、专利的执法工作,深入开展商标、专利执法维权行动,加大执法力度,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果,更好地打击各类侵权行为,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效果。
精准发力“快保护” 助力创新“加速度”
信息时代,科技创新的节奏愈来愈快,知识产权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机遇稍纵即逝,知识产权保护“提档加速”成为创新发展的必然要求。“保护知识产权要坚持保护效果与保护效率并重,既体现公平公正,又跟上发展节奏,满足社会需求。”在2018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高层论坛上的发言中,申长雨指出,知识产权保护的专业性、复杂性、艰巨性,为维权工作带来了困难,迫切需要建立一种简单、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和方便可及的维权模式,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把严格保护知识产权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在专利密集型产业集聚区,依托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开展集专利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服务。”2017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推广清单,其中第一条改革举措正是“专利快速审查、确权、维权一站式服务”。
2016年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为抓手,加快建立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推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一站式”服务,受到社会公众的广泛欢迎,被国务院列入支持创新改革举措向全国进行推广。
司法行政联动的多元保护机制也在为知识产权保护“提速”。从2007年第一家知识产权仲裁中心在厦门设立至今,国内已设立10余个知识产权专门仲裁机构,快速确权、快速维权协调联动,有效解决了创新主体维权周期长的问题。
2018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数据称,中国是处理知识产权涉外案件审判周期最短的国家之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的涉外案件平均审理周期在4个月,欧盟主要国家的审判周期在18个月左右,美国就专利案件的前期准备要29个月。知识产权法院系统还积极探索确权与侵权程序的衔接,着力缩短审理周期。
一视同仁“同保护” 扩大发展“朋友圈”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是处于社会转型期的发展中大国推进的一项伟大制度实践,在我国改革开放、经济腾飞的历史征程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十年来,伴随着对外开放的脚步,中国,正以开放包容的姿态,以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欢迎外资在这里创新创业。
“中国开放的大门永远不会关上。对外开放是中国的基本国策,中国利用外资的政策不会变,对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的保障不会变。”2015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美国华盛顿州当地政府和美国友好团体联合欢迎宴会上发表演讲,强调保护好知识产权,为我们同世界各国开展合作开辟更加广阔的空间。
十年来的实践经验告诉我们,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国际经贸的“标配”和创新发展的“刚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不仅是我国履行国际义务的需要,更是构建创新型国家、服务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需要。“对国内企业和国外企业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对大企业和小微企业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对单位和个人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申长雨在2017中国专利年会开幕式上表示。
数据显示,2017年,中国实际使用外资8775.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9%,连续多年实现平稳增长;今年前4个月,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1.9万家,同比增长95.4%。中国日益强化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是吸引外资踊跃扎根这片热土的重要因素。“一视同仁依法保护中外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营造了公平开放的营商环境,自然赢得了中外企业一致好评,吸引着外资不断涌入。”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许春明指出,我国自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始终坚持履行赋予外商“国民待遇”的国家义务,切实对外商给予无差别、无歧视的知识产权保护,从而有效吸引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外国直接投资。
根据2017年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报告显示,从2015年至2017年的调查情况看,外资企业、合资企业的满意度得分总体上高于民营企业。业内人士分析指出,这一现象客观反映出中国政府一贯坚持的一视同仁、同等保护的知识产权政策得到高度认可。
“我们鼓励中外企业开展正常技术交流合作,保护在华外资企业合法知识产权。”习近平主席的话掷地有声。进入新时代,中国正以崭新的姿态,向世界展示中国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坚定立场和充分自信,满怀信心在下一个十年续写辉煌。
一视同仁“同保护” 扩大发展“朋友圈”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是处于社会转型期的发展中大国推进的一项伟大制度实践,在我国改革开放、经济腾飞的历史征程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十年来,伴随着对外开放的脚步,中国,正以开放包容的姿态,以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欢迎外资在这里创新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