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北京冬奥组委发布公告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会徽的知识产权。公告指出,根据著作权法和《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北京冬奥组委为会徽的权利人,会徽已经进行了著作权登记。会徽已经申请了国内外商标注册和国内的特殊标志登记。
  伴随着2022年冬季奥运会开幕进入倒计时,商家借助奥运概念的促销活动也进行得如火如荼,然而,当有的商家打出“迎奥运”促销标语时,或者开发推销某种奥运纪念品时,也许它已经构成“涉奥”侵权。专家指出,奥林匹克标志除了人们熟知的五环外,还有吉祥物、会歌、口号、格言、火炬接力传递标志、文化活动标志、单项体育运动图标等197个,均属于《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保护范围,人们不能以营利为目的随便使用这些标志。
  漫步市场,不难发现一些商家在产品和产品包装上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现象仍然存在。如有的产品和包装上直接使用“奥运”、奥组委徽记等奥林匹克标志,有自行车厂在车身上违法使用了“北京冬奥2022”字样,有食品企业则将其产品命名为“奥运装”,并在包装上标有“百年奥运,千万大奖”等促销字样,甚至有公司自称“北京冬奥电动车有限公司”,专门生产“奥运”精品电动车。事实上,这样的公司名称和商标,根本不可能注册成功。
奥林匹克标志是奥委会的重要知识产权,也是北京冬奥会重要的资金来源,奥标保护工作关系着北京冬季奥运会的筹办和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形象。从目前查处的“涉奥”侵权案件来看,侵权手法明显的就是擅自生产销售奥运特许商品,执法部门查获的此类侵权物品有金银纪念章、纪念币、小挂件、金银手饰等小件物品,以及奥运吉祥物玩具。此外,就是在产品和产品包装上直接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如使用“奥运”字样、奥组委徽记等奥林匹克标志的侵权行为也较为常见。消费者应当自觉抵制“涉奥”侵权产品,在购买奥运商品时,一定要看清:柜台上有没有奥委会授权书,商品有没有防伪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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