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脑白金”。
脑白金从1997年上市以来,广告语几乎是家喻户晓,产品畅销中国二十年,作为保健品几乎成为了过年过节孝敬长辈的首选。截止至2014年,脑白金连续16年荣获保健品单品销量第一。
但是,“脑白金”商标竟然也能被驳回!申请人也正是上海黄金搭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一般来说,保健品申请商标要根据具体的产品来进行类别选择。
医用营养品属于第5类,如维生素制剂、医用营养食物、医用营养饮料、矿物食品添加剂等。
非医用营养品属第30类,如非医用营养饮料、非医用营养胶囊、非医用营养粉等。
保健类服务,属第44类,如医疗按摩、保健、医疗辅助医疗护理、医药咨询、饮食营养指导等。
此次被驳回的脑白金注册类别为第5类,具体内容包括了维生素制剂; 洋参冲剂; 人用药; 药用胶囊; 片剂; 药制糖果; 医用营养品; 营养补充剂;卵磷脂膳食补充剂; 蛋白质膳食补充剂; 婴儿食品; 矿物质食品补充剂等。
官方给出的不予以通过理由是,脑白金使用在申请商标指定的人用药、药用胶囊等商品上容易被相关公众认知为系对商品疗效及作用部位等功能特点的直接描述,缺乏注册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同时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均指向其商标在非医用营养品上的使用,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在本案指定的人用药等商品上经使用已与其形成对应关系,取得注册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
因为我国《商标法》明确规定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就像矿泉水不能注册为“纯净牌”、面包不能注册为“好吃牌”一样。而“脑白金”在申请第五类医用营养品的时候,会被直接理解为产生的效果,所以不能被予以通过。
第5类是保健品类申请的一个重要类别,长久以来,脑白金都是作为一种保健食品而存在,如果无法在具有医用营养品类别上注册,将会对公众产生一定的认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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