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是中国专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其审查周期短、手续便捷、成本较低、创造性要求低于发明专利,但保护效力与发明专利相同等突出优势,使其成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利器,在企业专利工作实务中也不断出现运用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维护企业正常经营,获得高额赔偿的案例。今年4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公开宣判由华进、非凡律师团队代理的格力电器诉奥克斯系列专利侵权纠纷,判决奥克斯赔偿格力电器4600万经济损失,刷新了家电行业专利侵权赔偿额的新记录,为实用新型专利“小发明成为大杀器”提供了最佳注脚。实用新型专利保护一时间也因此成为政府、企业重点关注的焦点。
7月12日,第三期中关村知识产权大讲堂聚焦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与运用,邀请专利法领域的专家、学者对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查、司法实践进行了深入交流。
何伦健律师在此次大讲堂上作了《布局高价值实用新型专利,获取压倒性市场竞争优势》的发言,为企业布局高价值实用新型专利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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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维权成效不彰
何律师从司法审理的数据分析出发,指出在目前专利保护环境持续向好的形势下,实用新型专利维权成效不彰。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选择以实用新型专利主张权利的权利人较少(在权利人专利类型占比中分别为18.5%和2.7%)。
二是以实用新型专利主张权利的,胜诉率仅为38.9%,显著低于发明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胜诉率,在维权方面较为弱势。
究其原因主要在于:
一是实用新型专利权不稳定,无效比例较高,可能导致以实用新型专利主张权利的侵犯专利权纠纷因专利被宣告无效或担心被宣告无效而驳回起诉或撤诉的比例较高。
二是实用新型专利质量整体较低,包括:
(1)实用新型的技术含量低,创新高度不够,稳定性不高;
(2)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重视不够,导致申请文件撰写质量较低,保护范围不能覆盖竞争对手的产品,导致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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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同属竞争利器,你值得拥有
何伦健律师结合对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案例的分析认为,
一是更容易、更快速获得权利。在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更容易、更快速获得权利比保护期限长对权利人更有利,能够适应产品的快速更新换代。
二是具有广大的发挥作用空间,在高科技领域和日常生活领域广泛存在的微创新为实用新型专利发挥作用提供了最佳土壤,在高科技领域布局实用新型专利更有可能起到四两拨千斤之效。
三是创造性要求比发明专利较低,高质量的实用新型专利稳定性较高,无效难度大于发明专利。
四是易于维权,有利于实现企业市场竞争的商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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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建议
透过格力诉奥克斯专利侵权的成功案例和其它实用新型专利维权的失败案例,何律师建议企业重视产品领域的微创新,布局实用新型专利;提高实用新型专利的质量,包括产品的研发质量、申请文件质量和答辩质量,准确划定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使之与技术贡献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