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奇艺”)以侵犯“奇葩说”商标权、构成不正当竞争纠纷为由将北京雪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领科技”)诉至法院,并索赔200万元。
爱奇艺诉称,作为网络视频平台“爱奇艺”的合法经营者,也是视频内容的投资方、制作方和播出方,《奇葩说》是由爱奇艺投资、制作、推广、播放的国内首档说话达人秀视频节目,对外宣传的口号是,旨在寻找华人华语世界中,观点独特、口才出众的“最会说话的人”。《奇葩说》自2014年11月29日在爱奇艺独家播出以来,受到了观众的持续热捧。《奇葩说》第一季开播未满8周,视频播放总量就已破亿;《奇葩说》第二季于2015年6月26日开始在爱奇”播出,截至2015年12月中旬,累积播放量已达6.63亿;《奇葩说》第三季入选新浪财经“2016年度网综十佳榜单”。该档节目在网络视频观众、综艺节目观众等受众群体中具有极高的知名度。经合法授权,爱奇艺也享有第16260183号“奇葩说”注册商标专用权许可使用权。
而雪领科技拥有并经营“雪领新媒体”网站、“雪领”、“雪领网络”和“营销奇葩说”的微信公众号,并宣称“营销奇葩说”是其打造的“国内首档直播+视频+音频+图文形式的营销大咖访谈”栏目,对外宣传的口号是:旨在寻找在营销领域观点独特、口才出众的“最懂营销的人”,并在推广“营销奇葩说”栏目相关的文章中,大量使用含有《奇葩说》的字样。
爱奇艺认为雪领科技未经允许制作 “营销奇葩说”节目、创设了“营销奇葩说”的微信公众号,不仅侵犯了爱奇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还构成不正当竞争,故诉至法院请求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乐标网认为该案件的起因是在于“奇葩说”商标与“营销奇葩说”商标之间的纠纷,涉案商标均属第41类文娱类商标,而商标近似的判定因素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行为。从商标法来看,“营销奇葩说”败诉的可能性较大。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
【声明】本文来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QQ:292562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