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少用户在打开新浪微博客户端时,都会接到一条微博更新《微博个人信息保护政策》的提醒,用户必须点击“同意”按钮才可继续使用微博。在默认用户同意的《微博用户服务使用协议》中“未经平台事先书面许可,用户不得自行授权任何第三方使用微博内容”该条款引发众多网友对微博版权的担忧。
引发争论的两条条款主要有2条:1.未经微博平台事先书面许可,用户不得自行授权任何第三方使用微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自行授权任何第三方发表、复制、转载、更改、引用、链接、下载、同步或以其他方式使用部分或全部微博内容等;
2.用户同意并授权微博平台以微博平台名义就侵犯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私自复制、使用、编辑、抄袭、在第三方平台上再次发布微博内容等行为)采取任何形式的法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投诉、诉讼等必要的维权措施。
除了普通用户,这份协议也引起了众多通过微博分享作品的创作者们的担忧,不少人将其内容解读为,只要文章发在微博,版权就属于新浪,不能再发布在其他网络平台上。
新浪微博官方也两次发布声明,其中称拟对两条争议最大的条款进行修订,并同时表示,微博上发布的原创内容,著作权理所应当属于内容创作者所有,微博作为发布平台只享有一定范围的使用权。用户对自己的原创内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发布到其他平台上。但是,未经微博平台同意,自行授权、允许、协助第三方非法抓取已发布的微博内容,是不能允许的。
微博除版权外,曾经也在商标上出过大事,新浪微博运营商申请注册“weibo及图”商标最终未能如愿。起因是新浪微博将“weibo及图”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在无线电广播、新闻社、电子公共牌服务(通讯服务)等服务,历经5年,最高院认定“weibo及图”商标不具有区分服务来源的功能,不应予以核准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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