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直播作为新兴的高互动性视频娱乐,在近两年已经逐渐形成一个产业。随着智能手机和4G网络的普及,如今的直播平台已经进入了“随走、随看、随播”的3.0移动视频直播时代。越来越多的人们愿意参与其中,直播并分享自己的生活,“全民直播”渐成趋势,也催生了一个新的职业——“网红主播”。
(图为主播冯提莫直播截图)
那么,网红主播在直播的时候到底做什么呢?打游戏、唱歌、陪聊天、化妆、变装、吃饭、旅游、参加活动……只要你想看,就会有人播。而其中,唱歌因为表演形式简单成为了很多主播的首选。但近日,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表示, 根据《著作权法》的要求,在网络直播时演唱歌曲,或者使用歌曲作为背景音乐等公开的盈利行为损害了国内外词曲作者的权益,需要事先获得歌曲著作权人的授权并支付相应的报酬。目前,他们已经向没有获得授权的花椒直播提起诉讼。这让小编想起了早前汪峰起诉旭日阳刚演唱侵权,以及选秀选手演唱歌曲算不算侵权的社会讨论等,跟这个案件属同一性质。
那么,如何界定公开表演呢?普通人应当如何避免侵权风险?小编咨询了乐标网法律顾问——浙江省知识产权讲师团讲师刘润涛老师,刘老师表示,如果是一对一地、通过网络视频或语音的形式唱歌给对方听,则不算公开。但是如果是发布在公开的平台上,公众可获取,则算公开。当然,您有任何知识产权相关问题都可拨打乐标网24小时服务热线:400-698-7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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