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狗与百度间的专利战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但是这些案件大多以搜狗专利被判大部分无效、主动撤诉告终。搜狗诉百度输入法侵权的系列官司共涉及17项专利,但截至目前,却已经有12项专利涉及颜文字、输入法词库更新等输入法常用功能被宣告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
近日,一起类似案件以同样结局收场。由于所持专利“一种支持图片输入的方法和设备”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判定全部无效。此次撤诉的图片输入专利案件始于2015年11月,搜狗委托其旗下子公司“深圳世纪光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专利侵权为由起诉百度输入法,涉及专利“一种支持图片输入的方法和设备”(专利号200910092405.1),索赔金额1000万元。
面对搜狗的诉讼,百度于2015年年底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专利无效请求。经过公开审理,专利复审委员会合议组在今年6月23日判定上述专利全部无效。次月,搜狗向上海市知识产权法院提交撤诉申请书。百度又一次在与搜狗的专利纠纷中获得胜利。
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当出现专利权纠纷时,当事方有权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专利无效请求,再次审理涉案专利的有效性。如果该专利被发现其具有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有关授予专利权的条件,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确认后,可被宣告无效,失去专利权享有的所有法律权益。
那么搜狗为何在与百度的专利战中屡战屡败,还被迫自己撤诉呢?
专利被宣告无效,使得涉及该专利的高额索赔失去基础。这也是搜狗在专利被判无效后主动撤诉的原因。搜狗的17件专利基本都是发明专利,但12件被宣告全部或部分无效,这也说明搜狗的专利质量并不是很高。自6月以来,由于专利被判全部或部分无效,搜狗已经陆续撤回8起有关输入法专利侵权的诉讼,其中包含中国专利史上索赔金额最高的“亿元天价专利案”。
搜狗与百度的输入法专利大战已经持续了两年多时间。除搜狗对百度的17起专利诉讼外,百度也曾于2016年10月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搜狗侵权,诉称搜狗旗下“搜狗拼音输入法”、“搜狗手机输入法”侵犯了百度输入法多达10项技术专利,要求搜狗赔偿金额共计1亿元,而这些案件法院正在受理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主题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包括:发明、实用新型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或者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2.专利申请中的不合法情形: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书没有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规定的范围;专利权的主题不符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定义;同时申请的协商授权原则;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不清楚、不简明或者缺少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3.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包括: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形;
4.重复授权的情形: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只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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