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苹果公司发布三款全新iPhone,其精致的外观和高端的配置引得各路消费者纷纷“卖肾”排队购买,iphone搭载ios操作系统,是美国苹果公司研发的智能手机。
而被称为大号iphone的ipad,是苹果公司于2010年开始发布的平板电脑系列,机身轻薄,携带方便,一经出售就人满为患。在前几代ipad发布的时候,苹果公司却没有进入中国市场,除去与运营商的谈判,最主要的还是商标问题。
对于ipad的商标,2000年,唯冠集团注册了iPad在欧洲与世界其他地区商标。次年,唯冠大陆子公司深圳唯冠注册了iPad中国商标,而且申请时的商品类别就已明确为 “计算机、计算机周边设备”等,受保护范围包括同类商品在国内的生产和销售。2009年12月,苹果通过旗下英国子公司IP Application支付3.5万英镑从唯冠台湾子公司唯冠国际手中买下了iPad全球商标权,但他们的商标转移请求没有获得工商部门的批准。直至首代ipad发布之际,苹果公司更是以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向商标局申请撤销唯冠的ipad商标。
然而虽然苹果公司财大气粗,却一路败诉下来。眼看着苹果拿不到ipad商标的专有权,唯冠遭遇了金融风暴,受到重创,在美国的两个重要大客户相继倒闭,销售额大幅缩减,唯冠面临重大的财务危机。2012年4月1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富邦公司(唯冠科技债权人之一)申请唯冠破产清算要求遭拒。
2012年下半年,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就iPad商标权问题达成和解,苹果公司支付6000万美元和解费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送达了将涉案iPad商标过户给苹果公司的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至此,天价“ipad”商标纠纷案终于圆满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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