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还有没有人记得北京中欣银宝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在去年因认为微信支付侵犯了自己在第36类微信商标上的专用权,而先后在全国各地提出一连串诉讼,状告使用微信支付业务的多家商家,其中不乏肯德基、屈臣氏等具有一定名气的商家,侵犯其注册商标权。
近日小编获悉,这些商标诉讼不是被裁定驳回起诉,就是中止诉讼。
从商标局信息中可以看到,银宝通公司坚称的微信商标是其在2011年7月申请注册的,服务范围是滴36类金融服务方面,并在2012年9月注册完成,注册号为第9744522。而现在该商标的注册状态为撤销中。
那么法院为何会做出驳回起诉和中止诉讼的判决呢?原因就在于该商标先所处的状态。
南京铁路运输法院认为,涉案注册商标于2016年7月22日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决定撤销。虽然在规定期限内涉案商标注册人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该撤销决定尚未最终生效,但该撤销决定足以导致原先的权利基础明显不稳定。商标注册人应待其权利稳定后,再行诉讼维权。此外,商标的识别功能是通过商标使用而产生,并随着商标使用的时间、范围、频率等逐步强化。但是依据现有证据,原先在核定服务项目中有效使用涉案注册商标的证据并不充分。
银宝通公司诉北京趣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案日前也有了结果,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认为,涉案商标现处于撤销复审程序中,其复审结果对该案的审理具有实质性影响,在其未审结的情况下,依法应中止诉讼。
腾讯公司在当时回应是继续关注该商标侵权案。其实微信作为腾讯公司的一个品牌,在注册该商标时的不谨慎,小编已经分析过了,其实不单单是第36类商标,还有很多其他类别的微信商标也并不在腾讯公司手里,虽然腾讯公司可以通过“恶意抢注”夺回自己的商标,但花费的人力物力可想而知。对于绝大多数企业来说,并没有像腾讯一样财大气粗,所以一定要做好商标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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