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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协花了8年才买回的教训 如今又将踩进商标侵权的坑?
发布时间: 2023-03-21 10:49:57  来源: 互联网  浏览量: 498

323在一场关键的世界杯预选赛中国足战胜夙敌韩国队,这是1978年以来30多场对战中,国足第三次获胜,球迷陷入狂喜之中


昨日,中国男足在德黑兰阿扎迪球场以01遗憾负于亚洲排名第1的伊朗队,这又给广大球迷们泼了一盆冷水。赛后,中国足协中国之队推出海报——笃志,擎战于心,不畏前行画面中的国足队员双手组合成心形,向着球迷真诚致意。不过这也暴露出了一个严重的问题——中国足球协会的会徽还没有注册商标成功。

 

这也不是足协第一次碰到这种问题了,2002年11月27日,天津兄弟俩周军、周辉提出申请注册商标“中超”。周辉称,当时是取了“中兴、超能”的简称,计划做含有酒精的酒类或是饮料。同年12月23日,国家商标局下达了“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并于受理一年后的2003年11月将这一商标在媒体公示。但是,中国足协提出异议,认为“中超”系中国足球协会独创并具有显著性与突出识别性的知名标志。

 

    中国足协称,该协会早在2001年1月13日就着手创办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简称“中超”),但第三人周军于2002年11月恶意抢注了包括“中超”以及欧洲五大联赛名称的商标。

随后国家商标局做出了裁定,认为足协称周氏兄弟复制、模仿并抢先申请的证据不足,因此予以核准。

之后足协又提出异议复审申请。商评委又做出一份裁定,认为足协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中超”商标注册侵犯了其权利,且根据其证据亦不足以证明“中超”商标所表示的内容具有其他不良影响,不能认定第三人系以不正当手段抢注商标。

 

针对商评委裁定,足协向一中院起诉。2011年 3月28日,法院认为,作为全国最高水平的足球职业联赛,“中超”自其概念诞生之日起,相关公众已在“中超”与中国足球协会之间形成了唯一对应关系,因此周氏兄弟申请的商标易使相关公众认为其商品来源于中国足球协会或者与该协会有关。因此一中院判决撤销被诉裁定,由商评委就被异议商标重新做出异议复审裁定。

中国足协上一次的“中超”商标花了8年的时间才成功夺回,如若再不注重保护自身商标的注册,下一个商标又要花几年的时间才能拿回来呢?那么如果自身的商标被人提前抢注了,该怎么办呢?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利人可以选择以下两个法律途径来主张权利:

其一,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初审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权利人认为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恶意抢先申请注册的,如果在该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内及时发现,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请求商标局不予核准注册。

其二,就已经注册的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权利人认为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恶意抢先注册的,可以自该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

如若像上文所诉中的异议复审失败还可向法院提出诉讼来使商标无效。乐标网是集商标转让与查询,专利交易与注册为一体的闲置知产转让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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