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对收藏红酒感兴趣的朋友,肯定听过澳洲最大葡萄酒集团富邑旗下的葡萄酒品牌“Penfolds”。然而跟乔丹商标一样,被人抢注了中文商标“奔富”。而抢注者就是中国温州商人李道之,此前与法国酒商卡思黛乐争夺“卡斯特”商标一案中胜诉,并且获得3373万元赔偿款。
1月12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了终审判决,撤销李道之的“奔富”商标使用权。这也意味着富邑集团也许会在中国合法使用“奔富”商标。
有业内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奔富”商标案的结果是原先抢注的中文商标处于撤销状态。但富邑集团要想正式使用还要通过法律程序。不过,富邑葡萄酒集团亚洲、欧洲、中东、非洲及拉丁美洲地区总裁兼董事总经理傅博伟对此表示,此次终审判决意义重大,使富邑集团旗下被中国消费者广泛认可的葡萄酒品牌“Penfolds”与“奔富”中文商标之间的联系得到巩固。
据了解,富邑集团于2012年对“奔富”中国地区的商标先后提交撤销以及无效申请,并诉“奔富”商标注册人恶意注册商标,未能把商标用于葡萄酒相关业务。2014年7月富邑集团在财务报告中首次正式透露,该公司葡萄酒品牌“Penfolds”的中文标识“奔富”被抢注,且该公司一直在用法律手段保证“奔富”品牌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业内人士表示,“奔富”品牌可以说家喻户晓,而此次终审胜诉,得到“奔富”商标的中文使用权,既打破该葡萄酒品牌在中国地区进行品牌推广和市场营销中无法使用中文标识的窘境,加强“Penfolds”与“奔富”的联系;同时有利于提高中国消费者对该品牌的认知度,提升品牌价值和市场发展空间。
可以说此次获得“奔富”商标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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