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珠宝,大多数人一开始想到的肯定都是“周大福”这个商标,但是在市场上,应该也有很多人看到过“周先生”、“周大生”等商标。是不是有点榜大牌的赶脚呢?但是人家偏偏就注册成功了!有没有很羡慕呢?
那么大家知道“珠宝”属于商标转让当中的第几类呢?第十四类,贵重金属及其合金,不属别类的贵重金属或督有贵重金属的物品;珠宝首饰,宝石。让周大福头疼的亲戚们,注册的都是第14类中,而珠宝属于商标转让中1403。各位想要注册或者转让商标的朋友们注意了,珠宝是第14类,千万不要注册错了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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