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届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在今晨正式拉开序幕。在接下来的16天里,各国体育健儿将在赛场上挥洒汗水,全世界的体育爱好者也将在兴奋与激动中享受体育盛会。不过你是否对奥运商标权保护了解呢?实际上,对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是主办国保证奥运会成功举办的重要举措。乐标小编今日以2008年北京奥运会为例向大家介绍奥运商标权保护的细节。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或者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或者服务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且一旦被核准注册,即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因此,各类与奥林匹克有关的标志,只要具备《商标法》所规定的商标基本构成要素,都可在中国通过申请注册商标的方式获得保护,主要包括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奥林匹克徽记、奥林匹克口号、奥运会吉祥物及其名称等。
奥运商标注册的问题
2008年北京奥运会组织委员会(下称北京奥组委)经充分考虑,将凡是符合当时我国《商标法》所规定的商标基本构成要素的奥林匹克标志均申请商标注册,从而获得注册商标所依法享有的较强保护。
在我国,获得注册商标专用权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在外国注册商标后,通过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体系领土延伸至中国,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审查通过后,在中国获得注册商标专用权;另一种是直接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通过后,获得注册商标专用权。当时,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早已由国际奥委会通过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体系在包括中国在内的多个国家获准注册商标。因此,由北京奥组委申请注册了2008年北京奥运会会徽、吉祥物及其名称、口号等奥林匹克标志的商标。
注册会徽商标的过程
会徽是每一届奥运会的图腾,它向全世界展示了主办国家及城市对于奥林匹克精神的理解。中国对2008年北京奥运会会徽的保护,在该届奥运会所有的奥林匹克标志里可以说是力度最大的。值得一提的是,近期北京冬奥组委在延庆区开始面向全球征集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会徽设计方案。
从一开始会徽的征选,到后来在先权利检索,在中国内地及香港、澳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以及向社会公布,北京奥组委都极其慎重和重视。在该会徽向社会公布之前,为防止他人抢先注册商标,北京奥组委制定了周详的知识产权保护方案,其中关键的一点就是提前在中国内地及香港、澳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由北京奥组委授权代理机构代为安排、提交其会徽商标在中国内地及香港、澳门的注册申请。
其他奥林匹克标志的注册
除会徽之外,北京奥组委还确定其他部分奥林匹克标志,由于其重要性、独创性等因素,也须在中国内地或者港澳地区进行商标注册,包括吉祥物立体图形、中英文口号、马术等多个运动图标、残奥会福牛乐乐图形、BOB转播标志、火炬传递标志等。
同样,在商标注册申请提交之前,北京奥组委需要进行在先权利检索,一旦发现在先障碍,则须考虑采取一定的应对策略。此外,商标申请注册的类别、申请注册时商标的表现形式,都要事先制定计划,以期最大限度地确保相关标志顺利注册商标。
奥运商标公告监视及后续维权
对于初步审定的注册商标,商标局会将其刊登在每周一期的《商标公告》上,任何人对该商标都可以向商标局提起异议。对此,北京奥组委委托法律顾问对每一期《商标公告》进行监视,一旦发现与任何一个奥林匹克标志近似的商标,后者都会及时报告给北京奥组委,并提出专业建议,协助北京奥组委对其提起异议申请,防止这些商标成功注册后在市场上可能造成的混淆,以及其带来的对北京奥组委和普通消费者权益的损害。
针对一些打擦边球、搭奥运标志便车的行为,如把会徽印在盘子上、把相关标志和称谓用在房地产广告上等,一方面,北京奥组委会视具体情形出具律师函,要求其立即停止使用;另一方面,各级工商机关也会依职权主动执法,查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奥林匹克标志是奥运会和奥运精神的象征,也是国际奥委会和奥运会主办国家的重要知识产权。依法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不仅是主办国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主办国保证奥运会成功举办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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