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驳回复审,这在商标申请注册过程中是很常见的一件事,尤其是在当前商标注册的大环境下,商标驳回复审的概率只会越来越大,所以适当地了解一下驳回复审的知识,有助于更好申请注册商标。再不行,咱们可以买商标啊!
有人会疑惑,商标注册申请通不过,商标驳回复审却能成功,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这就要从二者审查人员组成及审理制度的差异说起。商标注册申请是商标局一名工作人员结合在先注册或在先申请的商标相互比对、电子审查、独自判断、部分近似整体驳回的一种审查制度;商标驳回复审是商标评审委员会由三人组成合议组,结合商标驳回理由、商标驳回复审事实理由及所提交的实际使用证据材料等综合判断、书面审理、全面把握、少数服从多数的一种审查制度。
那么问题来了
为了提高商标驳回复审的成功率
该怎么写好驳回复审理由呢
且和小编来看这四点就知道了
1、申请商标是申请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经过长期的使用与宣传,已经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申请商标经过申请人广泛使用,已同申请人形成了一一对应的关系,具备了商标应有的区分性。
2、申请商标是申请人独创设计的崭新商标,具有独创性和显著性。申请商标的核准注册,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
3、申请商标同引证商标在构成要素、绘图方式、整体外观、显著部分、呼叫、含义等方面有明显的区分,不会使消费者产生混淆,不构成近似商标。其中,构成要素、绘图方式、整体外观、显著部分、呼叫、含义等方面的具体区别,可以通过详细的展开说明来进行证明,增强说服力。
4、依据审查标准相一致的原则,各引证商标均含有近似的构成要素,且在核定使用的类似群组上都有交叉,但最终相继被核准注册。由此可见,商标中含有近似的因素并不是被驳回的决定性理由。因此,商标具备自身显著特征,能够起到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功能,即应当予以核准注册。
通过有理有据
专业的分析比对
申请商标的独创性和显著性跃然纸上
通过驳回复审的概率将大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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