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知道商标的有效期是十年,从注册核准之日起算,但是也有很多人不会可以去记这个时间,觉得十年呢,还早。可是到期未续展是会导致注销的哦,如果商标忘记续展到期了,但商标权人要继续使用的,可以在期满前12个月以内申请续展申请哦,如果在这12个月内没有提出申请,会给予6个月的宽限期,这6个月期满如果你还没续展的,那么商标局就会直接注销该商标的哦。
如果商标权人忘记了续展,又错过宽限期要这怎么办?
因为没有及时续展从而导致商标被注销,可商标局有相关规定,因为过期被注销的商标是有一年保护期的,也就是在这保护期一年内,商标局对他人申请注册的与该商标近似或相同的商标都不会予以核准。
所以,如果你的商标真的因此注销了,那你可以在这一年内对该商标提出重新申请。如果发现有人抢注的,不管是近似还是相同,一定要在公告期内提出异议。
如果你的商标因为到期被商标局注销又被他人抢注成功了,那在商标成功注册之日起5年内,可以想商标评审委员会那边申请无效宣告,并且重新申请该商标的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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