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报道称《中国新歌声》曾在去年的戛纳电视节上因涉嫌侵权被查扣。对此上海灿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灿星”)表示,这一所谓的“查扣风波”纯属谣传。
第一季《中国新歌声》于2016年10月7日结束,此后灿星制作又花费了大半个月时间对节目模式进行总结和梳理,最终完成模式宝典的撰写,并开始进行模式版权的国际注册。2016年11月29日,灿星制作得到了(国际)节目模式认证与保护组织FRAPA(THE FORMAT RECOGNITION AND PROTECTION ASSOCIATION)签发的《中国新歌声》(Sing!China)的模式认证文件,编号为FRS1194。
有报道指出法国马赛高等法院于2016年10月17日下达文件,要求调查在戛纳参与模式销售的《中国新歌声》节目模式是否涉嫌侵权,其中所谓“马赛高等法院”的调查令,其实是荷兰Talpa公司竭力试图打压中国电视人走向国际市场的明证。翻译一下法文的调查令可以看出,法院出具调查令的原因是:Talpa向马赛高等法院提出,《中国新歌声》使用了包含“The Voice”字样的节目名称,涉嫌侵权。而法院所有的调查行为,实际上是为了查清《中国新歌声》里到底有没有出现“The Voice”字样。Gide(基德)律所巴黎办公室合伙人Jean-Hyacinathe de Mitry表示,这种法令在法国非常普遍且通常很容易取得,因为权利人申请这种调查令时,不需要提供实质且详尽的侵权证据,被扣查方没有机会就此与权利人进行辩论,等到调查完毕自然会有结果。任何人都不能仅从法院颁布这种命令的事实上,得出存在潜在侵权行为的结论。更重要的是,这种调查令的有效期为一个月,此案中未见进一步调查结果,目前调查令已经失效。Jean-Hyacinathe de Mitry还指出,这种调查令虽然不是保密文件,但很难通过公开渠道获得,因为这种命令是单方申请的。
2016年10月,灿星公司的工作人员曾前往戛纳,在此期间,灿星与全球著名制作公司Syco初步达成了合作意向,Syco公司负责人是曾经 “达人秀”、“X Factor”等国际一流模式的著名电视制作人西蒙考威尔。“Syco娱乐非常高兴能与星空传媒/灿星制作长期合作。灿星制作拥有中国一流的电视节目制作团队,相信Syco娱乐的电视业务能让双方的合作更加成功、更加富有创造力”, Syco娱乐全球电视业务总监Nigel Hall表示。
灿星表示,今年将推出2-3个全新的、在中国拥有100%知识产权的节目,并在国际市场进行销售。据悉,灿星制作于2013年在国内首播的《中国好歌曲》节目模式已经成功推广到海外并开始制作,越南购买了该模式并最先完成了《越南好歌曲》的制作,并已经开始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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