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至是我国二十四节气中最早制订出来的一个节气。古人认为:阴极之至,阳气始生,日南至,日短之至,日影长之至,故曰“冬至”,也俗称“冬节”、“长至节”、“亚岁”等。古代民间有“冬至大如年”之说,其节日习俗传承已近3000年,是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古人在冬至这一天要举行庆贺仪式。周代在冬至时曾有“天子率三公九卿迎岁”的盛大礼仪;汉代冬至被列为“冬节”,官府要放假,并举行祝贺仪式称为“贺冬”;《晋书》有魏晋冬至日受万国及官僚称贺,“其仪亚于正旦”的记载;唐宋时冬至更为热闹,据南宋周密写的《武林旧事》载:“都人最重一阳贺冬,车马皆华整鲜好,五鼓已填拥杂于九街。妇人小儿服饰华炫,谓之像过年”;明清时皇帝要在冬至这一天去天坛内的“圜丘坛”举行隆重盛大的祭天大典。
冬至是北半球全年中白天最短、黑夜最长的一天,过了冬至,白天就会一天天变长。冬至大如年,纳履添新岁。冬至这一天北方人吃饺子、吃馄饨;南方人吃汤圆;不少北方人在这一天喜欢吃羊肉和狗肉。
虽然从历史来看,冬至无疑是我们国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但民间传承的断代,已让人们对这个古老节日的记忆渐行渐远。除了到这天吃一顿,似乎太多的表达方式。也许正因为这种漠然,令冬至的商标也能被轻易注册到。据乐标网查询,冬至商标已被注册,分别被注册多个类别,尤其是三十类元宵、饺子等糕点为主的食品和四十三类的餐饮。机头取巧者的眼光实在是毒辣,最早注册的是在2003年。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的无形文化遗产,是最古老也是最鲜活的文化历史传统,是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信息资源,更是中华民族的根与魂。然而在经济发展飞速、总量翻番的今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流失,或许会让我们面临民间文化断裂的危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迫在眉睫。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切实可行的对策是保障。首先就是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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