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桑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中粮米业(岳阳)有限公司举报,反映桑植县德新米行违法销售假冒中粮米业(岳阳)有限公司产品。
接到举报后,桑植县市管局执法人员立即展开行动,依法对桑植县德新米行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米行正在销售的656袋规格为25kg“巴陵郡香米”,使用了“中粮”注册商标,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执法人员随即对涉案的“巴陵郡香米”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并立案调查。
据了解,2020年2月20日,桑植县德新米行从慈利县隆源大米厂以1.96元/斤购进侵权商品“巴陵郡香米”36950斤,共739袋,并以110元/袋对外销售。截至案发时止,该米行共向经销商、个体户等销售侵权“巴陵郡香米”83袋,销售金额为9130元,获利996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安全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按照侵权商品总数乘以销售单价计算,当事人的违法经营额为81290元。
经调查,桑植县市管局认定桑植县德新米行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法对桑植县德新米行处以没收侵权商品692袋,处以违法经营额3倍罚款,共计243870元的行政处罚。因其涉案金额较大,目前该案将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